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即使一开始和网友谈谈的只有一纸律师函,但最后同样会演变成难以撼动的判决结果。
失实律师函,失效了吗?
成为明星 " 武器 " 的律师函,也陷入了 " 后真相 " 的沼泽。最开始成为艺人对网友有力回击的律师函,一次次陷入被事实打脸的困境。这样的情况,起始于 18 年羽泉组合的陈羽凡事件。
2018 年 11 月 28 日,@平安北京通报陈羽凡吸毒被抓捕一事。先前发布律师函,否认网友爆料,强烈谴责造谣者的陈羽凡工作室,不过半天就被 " 打脸 ",悄无声息地删除了律师函。2021 年,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吴亦凡案情通报发布,其工作室先前否认都美竹所有指控的律师函,再次被反转。
律师函 " 失实 " 之后,律师函的 " 失效 " 也渐渐显示。吴亦凡事件之后,林俊杰、潘玮柏等明星工作室再发布律师函,但大部分网友认为此函无法自证清白,毕竟 " 那个人进去之前也发过 "。
面对这样的质疑,赵虎告诉娱刺儿(ID:yuci-er),在发布律师函之前,律师的确有责任进行事实的认证。在接手案件之前,他就会要求当事人给到相关的材料,也会亲自调查其他线索,明确基本的事实,等确认之后再发布律师函。
林俊杰方律师函
图源: 新浪微博截图
同时,赵虎也承认,律师函是有可能出现误判的,因为律师能做到的只是明确 " 基本事实 "——即从明星提供的材料,和网络上能搜集到的信息调查,呈现出的 " 显性结果 "。毕竟 " 当事人也许没有说出真相,律师知道的可能也并不是完整的事实。" 他对此有些无奈。
但他也认为,律师函的警告效应,并不会因此被削弱,它仍然对大众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因为 " 律师函并不要求百分之百的事实确定 ",客观事实是很难确定的,一审后的判决书也可能出现二审被推翻的情况。而律师的底线就是,不能罔顾事实。
律师函的 " 失效 ",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并不仅限于艺人本身。如果发布的律师函参考的是虚假事实,不仅律师函的效力会被削弱,甚至律师本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公信力会被削弱,更会变成案件发展的不利事实。
张一君告诉娱刺儿(ID:yuci-er),最终选择付诸诉讼的明星,其实是比较少的。原因是,有的明星担心会因为这些事件引发其他不可控的事情,例如税务风险等;且面对众多的侵权行为,明星有时没有时间也无力应对,这就造成了在特定场合和 " 网络暴力 " 面前,明星反而变为 " 弱势群体 ",会因为时间、成本等因素选择放弃诉讼。
"明星应当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积极维权,而不是消极等待事件热点过去。因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下一次舆情的爆发会造成信息的叠加。只有每一次合法维权,才能遏制网上的不利信息。"
当明星没有积极警告网友或者承担后果,对网络舆情作出应对,事态的发展可能会远远超出明星本人和团队的预想,带来难以弥补的后果。
维护艺人形象和权益的律师函,同时也是一条隐形的警戒线,这条线警示网友要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也警示着艺人小心粉圈力量的反噬。它不能够和 " 抱歉占用公共资源 " 一样,成为一句 " 说就说了 ",不需要付诸行动的漂亮话。
参考文献:
影娱对对碰,《吴奇隆否认与刘诗诗离婚,并怒告狗仔张小寒》,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