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网友在人肉了「杀人凶手」的个人信息后,坚信她就是凶手,各种口诛笔伐随之而来。
而一直躲在角落里无辜的女孩,最终决定自杀。
看似魔幻的剧情,如今却近在眼前。
刘学州事件中,媒体仅凭生母的一面之词,就直接发布了报道。
其中提到,刘学州借钱旅游,逼迫购房,威胁离婚。
报道一发布,各种恶毒的谩骂铺天盖地。
即使刘学州发文否认,但功效甚微。
最终导致刘学州不堪受辱,留下一封遗书后,服药自杀。
媒体断章取义,营销号煽风点火。
而大众情绪一点就燃,这无疑就是利用了人们心中愚昧而自负的道德审判。
证据不明,事实不明时,就急吼吼地妄下论断。
将自己幻化成道德高尚的标兵,对所谓的道德败坏者口诛笔伐,自以为是地行使正义之举。
甚至不惜使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进行侮辱和谩骂。
在用道德审判掩饰下的「善举」背后,隐藏的其实是人性中的一种恶意。
站在制高点上审判别人时,往往会得到一种成就的快感。
而和大家一起,群起而攻之时,又能够获得一种虚拟的群体归属感。
但,说到底,这不过都是一种情绪的宣泄。
在网络匿名的庇佑下,释放自己心中最幽暗的恶。
这种恶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无形的,却巨大的。
被网暴者往往会社会性死亡,避无可避。
且遭受的心理创伤,比如抑郁,却是肉眼不可见的。
等到自杀时,一切都为时已晚。
但更坏的是,这种恶是无差别的。
网上有这么一句话:
「网络暴力真可怕,还好我是施暴者」
每个人都觉得网络暴力离自己很远,受害者都是有道德瑕疵的人。
但实际上,狂热席卷而来时,没人可以逃脱。
电影《白雪公主杀人事件》的结尾,真相大白后,网民很快转头,对电视台合约工进行了新一轮网络暴力。
而在现实中,也有类似的事件。
3 年前,德阳一女医生遭受网暴后自杀身亡。
新一轮的网暴,又涌向当初以为的「受害者」一家。
他们全家被人肉,上下老小都被骂了个遍。
小男孩成了「未来的强奸犯」,父母成为了「恶魔的庇护者」。
哪里又不完美的人格,哪里有不实的谣言,暴力就会往哪里伸手。
所有的键盘侠,都在网络世界里,渴望着一场又一场无意义的战争,一次又一次虚妄的胜利。
从而弥补自己在现实世界里卑微、渺小的存在感。
人们苦网暴久已。
因此,两会期间针对网暴提出的法案建议,得到了大量的支持。
但问题在于,如何利用法律手段遏制网络暴力的现象。
目前对于网络暴力的惩治,主要有以下几个难点。
第一,法律管辖不全。
根据罗翔老师的法律小课堂,网暴中的一部分行为,在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比如,网络喷子常常会构成侮辱或诽谤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明确规定,最高处以 10 天拘留。
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传播量巨大,或者直接导致他人精神失常,即构成犯罪。
可以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人肉搜索,则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