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心还没有来月经就被性侵至孕的 11 岁少女,没能得到正确的帮助,堕入了被反复诱奸的黑暗里。
什么时候 " 未成年人性教育 "" 提高性同意年龄 "" 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 " 能真的写进法律,落到实处。
我最痛心的是林奕含,她留下字字含血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拯救了无数黑暗中的女性,却最终没能拯救自己。
而下一个房思琪般的受害者还在出现,而她依然求助无门。
不能每一次遭受不公,都要女性去网络升堂、去滚钉板,把自己掰开了揉碎了,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才能换来一丝同情和一点公平。
倘若呼救的声音不够大,是不是正义便不会降临?
这些女性困境,舆论应该看见,法律制度更应该看见。
只有真正写进法律条文里,才是世界走向男女平等、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如何参与草案的意见征集
同样按照上次填写意见的方法,点击网页: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7fd9859b01803fa7fcf65df5
进入草案征求界面,填写右方登录信息(省份、职业),可不必填写姓名、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
点击 " 进入 "。
注意:
1. 要点击具体条款,填写相应的建议,草案全文可参考右方 PDF。
2. 每条意见不超过 1000 字,填完输入验证码,提交后再进入下一条。
3. 她姐汇总了上次的意见参考,增加了关于拐卖、偷拍等事项的意见,但建议不要复制粘贴,避免遇到 " 大量重复建议,怀疑是刷机 " 的无效操作。
4.建议不要发泄情绪,譬如直接死刑、化学阉割、不少于 50% 等不会采纳。
思路:1、补充遗漏事项;2、将模糊概念规定明确;3、增添惩罚措施;4、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预防……
可供参考的意见如下——
建议:新闻媒体应提高性别平等意识,保护女性当事人隐私,不得以贬低女性、色情低俗标题侵害女性权益。
建议:委员会女性占比应与居民、村民、职工中男女比例一致,建议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并逐步提高女性占比。
建议:应鼓励和培养女性管理者,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领导成员的比例,建议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建议:禁止机构或个人实施代孕。
建议:拐卖妇女买卖同责。买卖女性遗体,视同拐卖妇女。人口买卖等犯罪不适用于最高十五年的追诉期。
建议:女厕、女浴室等场所偷窥、偷拍女性视作性骚扰。
建议: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就你那义务教育范围,不分男女,提高性同意年龄至 16 岁(或 18 岁),建立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
建议:强迫妇女生育视作犯罪,妇女依法享有冠姓权,对农村地区随母姓家庭可予以奖励。
建议:鼓励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置女性教育发展助学金、奖学金,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