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番操作获取了黄Sir的信任,李文彬才成功在最后时刻说服黄Sir替自己发短信通风报信,将内奸铲除。
他深知,害死儿子的不是刘,而是反派的洗脑,和一众官员对权力的贪念。
对,接着便是权力。
还有许多观众提到的线索,眼镜。
据说他戴上儿子送的眼镜时,暗示黑化。
可鲜有人注意到,立法会研训惹恼简律师时,他故意摘下了眼镜。
完全有理由相信,就像第一部里,刘杰辉引廉政公署为外援,此时李文彬也在引简律师入瓮。
换眼镜的动作,又是一个依附权力的烟雾弹。
还有一系列"证据"Sir不详细展开。
包括为什么李文彬轻易发现有人跟踪自己,却并没有调查这些人跟踪的目的,还让简律师的徒弟光明正大拍下关键证据;为什么最后行动前特别强调要带05年前的部下,去围剿95年政治部解散后自己亲手护送出国的手足……
最终,他暴露了曾经最珍视的"情义"。
李文彬心路历程之曲折,堪称《哈利·波特》里的斯内普。
他还念着旧情,但釜底抽薪也是无可奈何。
可见。
刘杰辉和李文彬同样动用了"非常方法",两人也同样失去了某些筹码:
刘杰辉的越线行为破坏着自己奉行的"法治精神";
李文彬则将自己在警队30年积累下的根基全盘托出。
"非常时期用非常方法",这句台词固然是题眼。
可重点,Sir以为是它的下半句:
用非常方法,就要接受"非常的代价"。
这代价。
便是权力的边界。
04
谁来定义?
看到这里我们大概明白,《寒战》并不是两种价值观的对峙。
片中的确带出过"人治"VS"法治"的议题。
新闻归新闻 安全归安全
你要我完全不按照既定程式
只听你的命令
这是人治,不是法治sir
但电影是香港社会语境里的一部"主旋律",像片中一再强调那样,"法治精神"不容置疑。
它真正要探讨的,其实更进一步。
即——
法律赋予权力后,权力的边界在哪里,以及,这条"界"应该由谁定义。
细看"处长"的两次激烈争辩。
乍看很霸气,实则都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刘:
警队规矩,自己有亲属涉案,都要利益申报,避嫌缺席。
……
不好意思,李文彬副处长,我以公众利益及安全条例,暂时终止你的职务。
李:
别跟我分党分派,别以为保安局保你,我就怕你。
你是不是想夺权?
你够票吗?
刘:
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在捍卫我们警队。
……
我没有说过会放生李家俊,他刚才每一枪都要我命,我是依据警例自卫开枪。
李:
架空警队任意妄为,你把自己当皇帝,这不叫捍卫,叫卑鄙。
是我跟你求过情,我数过,我儿子罪不至死。
刘杰辉讲制度,李文彬讲人情。
甚至电影前后两部的主线都显得"矛盾"。
第一部陆局长可以当着媒体自信宣布法治精神的重要性,第二部马上"打脸":
如果制定法律的人出了问题。
那么,这个法律搭建起的法制,还有没有被遵守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