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小花》的拍摄过程中,刘晓庆有一场抬伤员爬山的戏。导演黄健中要求刘晓庆站着抬,刘晓庆觉得这样不能突出“何翠姑”的坚强与勇敢,坚持跪着在山路上爬。
母亲给刘晓庆做了护膝,她没有戴,导演劝她戴上护膝,说将膝盖的画面模糊处理。
刘晓庆觉得那样不真实,结果她的膝盖被磨破了,鲜血一滴滴落在石板路上。
北影厂厂长汪洋在看样片时,被感动了:这个演员必须留下来。于是《小花》拍完后,刘晓庆正式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
1980年,刘晓庆与王立在北京低调完婚。当时他们没有房子,刘晓庆与公婆住在一起。
婆婆嫌她是外地人,在生活中轻慢她,刘晓庆心里很苦。
刘晓庆与王立结婚,很多人说她是将婚姻做跳板,将王立当做上位的工具。
刘晓庆是外地嫁到北京的,一心想做出一番成绩,不让丈夫和婆家人轻视。
结婚第4天,刘晓庆就出去拍戏。期间她回过家,但与王立很少有共同语言。王立希望刘晓庆减少拍戏的数量,做一个贤惠的妻子。
可刘晓庆要的是事业,要的是出人头地,于是夫妻俩矛盾重重。
婚后,丈夫和公婆希望刘晓庆马上怀孕。婚后半年刘晓庆怀孕了,可因为戏约在身,刘晓庆没与丈夫商量,就在医院将孩子做掉了。
当时医疗条件有限,刘晓庆身体受到很大伤害,此后很难怀上宝宝。
为此王立与她发生激烈冲突。
1981年,刘晓庆接拍影片《原野》,饰演女主角“金子”。
《原野》拍了两个版本,其中一个版本有刘晓庆的裸体镜头。有人说这个镜头还是刘晓庆主动要求拍摄的,于是王立成了同事、邻居和亲友奚落的对象。
刘晓庆回家后,王立与她发生争吵,并打了刘晓庆一记耳光。刘晓庆的心彻底冷了,向王立提出离婚。
其实刘晓庆骨子里不想离婚,便躲到剧组拍戏,与王立拖。
王立打算出国,经常往剧组打电话、写信,要与刘晓庆解除婚姻关系。
王立准备1983年元月去美国,必须在1982年底将离婚手续办了。在这种情况下,王立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晓庆离婚。
这年10月,刘晓庆与王立办理了离婚手续。
刘晓庆在自传里回忆自己离婚时是这样写的:我从王立家出来时,只拎着一个编制袋,里面装了我几件换洗的衣服,连一把牙刷都没带。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的女人。
离婚那天晚上,我在街上坐了很久,眼里的泪水一直没有停过。夜深的时候,我去朋友家借宿。
离婚后,王立去了美国,后来与一位华人再婚了,并做了爸爸。
多年后,刘晓庆得知前公公去世时,她没有去吊唁,给王立寄了1000元,落款只写了一个“刘”。
王立知道是刘晓庆寄来的,流下了复杂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