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培育壮大新兴支柱产业。加快生物技术广泛赋能健康、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促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壮大生物经济支柱产业。一是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从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环节入手,重点发展利用基因检测等手段的重大疾病早筛,支持个体化治疗、精准治疗发展,同时,加快疫苗研发生产技术迭代升级;推动生物技术与精密机械、材料等技术融合,开发先进诊断技术和产品、装备,强化中医疗效判断和机制研究;在疾病医疗环节,推动抗体药物等生物药、推进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的原创药物开发,拓展先进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细胞治疗等新技术临床应用,鼓励中西医结合。二是推动生物农业发展。一手抓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能和质量提升,有序发展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学等生物育种技术,确保粮食、肉蛋奶、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积极推进玉米、大豆等作物和畜禽、水产品良种攻关,探索研发“人造蛋白”等新型食品;一手抓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开发农业废弃物生物制剂、天然农业生物药物等农业制品,推动动物基因工程疫苗、高效检测试剂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酶制剂、微生物制剂等生物饲料。三是推动生物质应用发展。面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重大需求,积极开发生物制造技术,实现化工原料和过程的生物技术替代,发展高性能生物环保材料和生物制剂,推动化工、医药、材料、轻工等重要工业产品制造与生物技术深度融合。四是鼓励生物信息产业发展。持续挖掘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产生的巨大创新效能和产业动能,推动信息技术发挥在支撑新药研制方面的作用,运用“互联网+卫生健康”等手段优化便民服务,深化卫生健康大数据在医学科研、教育培训、临床诊疗、产品开发、医保支付、医养结合方面的应用。
③ 强化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方面,更高效率更深层次保护开发、利用生物资源。一是软环境、硬设施并重,加大生物资源保护力度,健全生物资源监管制度,开展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完善技术,谋划建设若干生物资源高标准宝藏库。二是健全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系统,强化科学评价,加强生物资源利用平台支撑,推进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三是加强生物资源安全管理,完善国家层面的生物资源共享体系。
另一方面,要筑牢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大力度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建立促进生物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成立生物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围绕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生物安全等方面,加快构建前瞻性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构建具有较强适应性和针对性的生物经济法律体系、适应国情的生物安全和伦理风险防控体系。二是提升生物领域生产企业产能水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宽相关产品生产准入条件,健全从研发到生产、制备、耗材及相关配套产业链条,确保疫苗、医疗耗材及民用健康产品等特殊物资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突发时期产量供给。三是加强对生物经济科普宣传。针对公众对新发突发传染疾病的恐慌和对医疗新技术新服务的疗效及安全性、生物技术产品环境友好性的疑虑等问题,强化科学宣传、舆论监督、正确引导和典型报道,帮助公众提升科学认识,减少不必要的疑虑和恐慌。
④ 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生态。在供给侧,要持续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改革。坚持底线监管、审慎监管,着力推动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环节改革,进一步明确产品准入标准、监管机构以及相关时限。在需求侧,要着力深化招标采购和定价制度改革。要发挥政府采购撬动市场的作用,激励有条件、有潜力的区域实施更多生物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应用示范带动项目,增加公众对于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提前建立健全涉及伦理、安全底线的重大问题争端公共决策机制,持续规范产品、服务市场秩序和配套服务的质量。此外,要加强生物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针对生物产品种类多、链条长、涉及管理部门多等特征,围绕形成生物产业良性发展的创新链、产业链,统筹生物技术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建立适应生物经济发展的管理体系,提高监管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以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和改革试点,重点在聚拢全球创新资源、准入、定价、监管等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探索构建适应生物经济时代的前瞻性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