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房门,只见办公桌上堆满各种文件和法律书籍。沙发背后的白墙上,悬挂着一帧草体书法,上书“澄心得妙观”。
“和书法作品写的一样,他就是一个心境豁达的人,一个有才情、有气度、有格局、有境界的好法官,尤其是面对‘疑难杂症’案件,他总是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中,找出一剂良方来。”谈起英年早逝的胡国运,其同事无不扼腕叹息。
2020年5月6日,江西省高院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在办公室突发疾病,因公殉职,将生命的年轮定格在55周岁。离去时,他的手边还摊开着准备5天后开庭的一本案卷。
心地纯粹,坦荡无私,是人们对他的一致评价。33年的司法生涯,胡国运坚守审判一线,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虽手握审判权,但始终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办案逾千件,无一错案。
一个专业的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自南昌红星垦殖场走出去的他本可以留在北京工作,但还是毅然回到了家乡这片红土地。
在江西高院工作期间,胡国运先后担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等职务。“知识渊博,业务能力强,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信手拈来。”多年来,其“北大才子”“法律专家”的美誉广为流传。
在江西法律界,胡国运是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同事更是称他为“行走的百科全书”。从业30余年,江西但凡在全国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和相关领域的改革,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2016年年初,江西高院民一庭接手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受损方因赔偿数额过低而选择上诉。
“对于新类型案件,要打开思路,敢想办法。”面对环资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时任民一庭庭长的胡国运这样叮嘱承办法官。
打开厚厚的案卷,他找出林业部门记录的污染苗木受损情况,并指导合议庭据此展开市场调查,计算损失额度,作为判决依据。
“数据面前,双方服判。”合议庭成员陈幸欢回忆说,这起案件也被最高法评为典型参考案例。
同年,南丰县人民法院被列入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改革从何入手?大家一时都很迷茫。
“南丰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故里,能不能把曾氏家风文化融合到家事审判中?”胡国运在经过细致调研后,创造性地提出以“和合”为理念、把感情修复列入家事审判的首位。
这套创新做法见效管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改革目标。如今,南丰家事审判已成为全国家事审判的“样板”。
探索与实践,让思想的火花不断迸发。胡国运倡议设立的环资审判“博士合议庭”,为环资审判搭建了制度基础;指导出台的旅游纠纷审判指导意见,推动了全省旅游法庭建设;撰写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的调研》《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司法保障研究》等著述,成为基层法院的“教科书”。
一个纯粹的人:“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胡国运从事民商事审判多年,所办理的案件涉及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元计算,案件当事人常想方设法拉拢他或对其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
何大年曾代理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担保纠纷案,标的额3亿多元,胡国运是主审法官。案件另一方斥巨资聘请了所谓“人脉深厚”的律师,并动用关系向胡国运施压。
“我对案子能否公正审理,心里是打鼓的。”让何大年大感意外的是,胡国运顶住压力,案件得到公正判决,当事人最终服判息诉。
“高院办的都是大案要案,来找关系的都不是一般人。”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对此,胡国运淡然一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因屡次将前来打招呼、说情的人拒之门外,胡国运被一些人嘲讽为“油盐不进”,而得到他公正判决的当事人,却称赞他为“铁面法官”。
“他脑袋就一根筋,磨了30年,还没磨圆。”胡国运的妻子刘新明清晰地记得,一年中秋节前夕,两名当事人提着贵重物品前来拜访,胡国运知其来意,硬是僵持了半个小时没有开门,见送礼无望,对方悻悻而去。
胡国运调任民一庭庭长后,第一次家庭聚会时就念起了“紧箍咒”:民一庭案子更多,家人亲属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他说,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这个大家庭也不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