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其实很多人在伪善的外表下面都暗藏着一个邪恶的内心,只不过苦于没有机会而已。
这不在贵州,一名已婚男士其实就对自己妻子的好闺蜜垂涎已久,这一天逮住机会的他便想与妻子的闺蜜发生关系,不过随后的一幕却让其大跌眼镜,最终其不仅没有得逞,反而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锒铛入狱。
来自贵州的胡先生与妻子赵女士结婚已经多年了,本来夫妻关系相当和睦,不过自从见到妻子的好闺蜜小王之后,胡先生顿时整个人都被小王给勾走了,而为了在肉体上占有小王女士,很快,胡先生就策划了一个惊天大阴谋。
这一天,胡先生趁着自己的妻子赵女士不在家,因此便谎称妻子要求小王来自己的家里坐一坐,而小王则以为是自己闺蜜的主动邀约,随后便想也不想的便答应了,而当小王来到胡先生的家中,却发现自己的闺蜜似乎并不在家,对此胡先生的解释是妻子突然因病去医院住院了,希望小王能去医院陪一下自己的妻子。
因为是好闺蜜,小王便满口答应了,随后胡先生与小王便一起去往地下一层乘车,没想到才上车,胡先生就暴露了自己原来的真面目:“我喜欢你很久了,求求你就跟我发生关系吧,让哥来带你飞一分钟。”
当胡先生的这些话出口之后,顿时将小王给吓得面如土色,小王见状也马上表示:“你可别胡来,我可是你妻子的闺蜜,你就不怕我告诉你老婆吗?”
听完妻子闺蜜要将这种事情告诉自己的妻子,胡先生顿时慌了,于是落懦弱的他只能开车将小王送回了家,而在当天晚上回到家的小王也是越想越气,没想到自己妻子的老公竟然是这样的人,随后便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
话分两头,自知做了错事的胡先生由于害怕东窗事发,不敢回家的他索性来到了派出所直接投案自首。
很快,法院对于这起终止强奸的犯罪行为也正式公布了判决结果,那便是判处犯罪嫌疑人胡先生有期徒刑10个月,对于法院的判决,胡先生自然是没有异议,不过随后法院的另一个判决顿时让胡先生当庭也表示抗议。
在法院的随后判决状态表明,由于胡先生所驾驶的这辆车辆属于作案工具,因此将会依法对其进行没收,这顿时让胡先生彻底郁闷了,本以为自己投案自首就没事了,没想到自己花了十几万买的爱车,竟然也要被没收,这一下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在这起案件之中,胡先生的车辆究竟算不算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呢?当这起案件在网络上曝光之后也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认为如果在车中作案的话,车就是犯罪工具,那么如果在一间房子里犯罪的话,那似乎是不是意味着反正也要被法院没收呢?
其实在现如今法律界的普遍认知之中,车与房子是不能一概而论的,现如今车辆确实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一些应有的便利,比如很多犯罪分子通过车辆来实施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或者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之中,对于一些年轻女子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在法院的判决之中,将车辆认定为作案工具,似乎也是理所应当。
而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胡先生便是已经谋划将这辆车辆当做与妻子闺蜜发生关系场所,这似乎也意味着胡先生作案时,车辆已经成为了作案工具,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无疑是有理有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