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叙述层次上来说,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并不是一个次叙述,也不是超叙述,因为宝玉的梦境与他醒时的经历,叙述者是同一个人,没有叙述层次的转换,它只是一个伏笔。但是,第一一七回宝玉问和尚“可是从太虚幻境而来”,就点明太虚幻境不仅在主题上超越,而且在叙述层次上也超越(因为和尚来自超叙述结构)。实际上,到宝玉太虚幻境梦之前的前五回,包含了我们在第三章中分析到的全部超叙述层次与副情节层次,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超叙述性楔子,这就是为什么宝玉游完太虚幻境后,第六回必须一切重新起头,叙述者还得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最后选定从刘姥姥写起,而完全丢下已经开始的情节线索。
这个复杂的超叙述与伏笔结合的集团性楔子,对整个叙述加以过饱和的限定,而贾宝玉与《红楼梦》的其他人物就在这个限定的威胁中展开他们顽强的个性活动,这种命运限定与个人意愿所造成的戏剧性张力使《红楼梦》主题意义深化。伏笔不再只是结构意义或情节布局意义,而具有主题性象征意义。
总的来说,伏笔与其呼应有一定的篇幅比例关系。伏笔总是比较概略、简单,往往是言语(例如《麦克白斯》中女巫的预言)、文词(例如《孽海花》中的酒令)、幻觉(《红与黑》)、梦境(《红楼梦》)、气氛(《哈姆雷特》的卫士守夜)或者完全不相干的离题(如《安娜·卡列尼娜》中的火车压死人事件)。这些比较“虚”的表现最后在主情节中落实为“实事”。
但是,也有伏笔本是同属于主情节线索的片段,有意安排的穿插使这一小片情节孤立在前,成了伏笔。毛宗岗所言《读三国志法》十二法之三“隔年下种”即此:“《三国》一书,有隔年下种、先时伏着之妙……如西蜀刘璋乃刘焉之子,而首卷将叙刘备,先叙刘焉,早为取西川伏下一笔。又于玄德破黄巾时,并叙曹操,带叙董卓,早为董卓乱国、曹操专权伏下一笔……司马篡魏在一百十九回,而曹操梦马之兆,早于五十七回中伏下一笔。”除了最后一例是以虚伏实,其余二例是以实伏实,本章举过的《二刻按案惊奇》一例,也是以实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