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春晓
近日,云南昭通镇雄县一名16岁初中女生在校产子,她自称多次遭同学父亲性侵。
5月25日,镇雄警方通报称,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件事被披露后,如何预防未成年被性侵的话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上升5.69%,其中对性侵犯罪提起公诉27851人。
在中国青爱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张玫玫看来,在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还应关注悲剧背后所反映的问题。“这件事充分暴露出家庭学校监护与性教育的严重缺失,也让人们再次强烈意识到未成年人性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初中生被性侵后宿舍产子
据媒体报道,5月4日,镇雄县一名16岁的初中女生在学校宿舍内分娩时大出血,宿管阿姨听闻婴儿啼哭声后,循声发现了她,随后联系校长,将其紧急送往医院。
当事女孩在视频中自述,侵犯她的是隔壁村一同学的父亲蔡某洪,事发时她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她乘坐蔡某洪的面包车去学校,途中,蔡某洪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还威胁她不许告诉别人。
女孩的堂哥对媒体称,因为此事,他们一家人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后续,他们打算帮妹妹改名换姓后,送她离开当地生活。
5月25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通报:5月6日10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乡村民黄某军报警称:其堂妹黄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强奸。镇雄县公安局受案并立即开展调查,于5月7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表示,目前警方已经刑事立案,下一步将会进一步收集犯罪嫌疑人是否违背女生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各种证据。重点是对孩子做亲子关系鉴定,收集被害人陈述和嫌疑人口供,以及相关证据;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刘昌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受害者虽不是幼女,但若蔡某洪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依然构成强奸罪。根据受害者陈述,蔡某洪实施了3次强奸,若能认定,则可按“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在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的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由于有强奸未成年女性、导致女生怀孕产子等情节,可酌情适当从重。
初中女孩在校分娩,学校和家属均没有察觉,令不少网友震惊和痛心。也有人质疑,为什么受害者没有及时反抗,且直到分娩之后,她意外怀孕的事实才被发现?
在中国青爱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中国性学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委会秘书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专委会理事白璐看来,在性侵发生的时候,受害者想要反抗是非常难的。对于成年人尚且如此,对于未成年的孩子们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同时,如果一个孩子从来没有学过这样的知识和方法,她/他自救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
张玫玫分析,受害者没有接受过足够的性教育,包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方法、被迫发生性行为要告诉父母或老师、性侵害者应该受到法律审判;发生性行为后可能会怀孕、有过性行为月经不来要考虑是否怀孕、非意愿怀孕后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如果生产可能有生命危险要去医院等等。
未成年人防性侵的教育短板
“目前,很多家长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家长,不知道该怎样给子女讲解这些性教育内容,急需为农村家长普及相关知识。”张玫玫说,基于当前农村及城镇很多家长不知如何开展家庭性教育的现实,学校、教师需要承担起对学生,乃至同时对家长开展性教育的责任。
成都大学心理学教授、青爱工程四川省基地主任苟萍则表示,“性教育”一词首次进入国家法律法规,就是为“防范性侵害”。因此,至少“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学校、幼儿园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