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争夺战新进展:泰国最高法院判决罢免中国红牛董事长决议有效
中国红牛则在6月22日发布声明,对泰国大理院判决在中国的法律效力表示质疑,并称,“中国红牛作为中国法人,只受中国法院判决既判力约束。依据中国法律,中国红牛依法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严彬先生”。
天丝集团创始人、泰籍华人许书标于上世纪70年代在泰国创立红牛品牌。1993年许书标在其祖籍所在地海南开设了国内第一家红牛工厂,红牛品牌由此进入中国。
1995年,泰籍华人严彬和许书标结识,两人与其他股东合作设立中国红牛,负责红牛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工商资料显示,许氏家族与严彬在泰国设立的泰国红牛占有中国红牛88%的股份,是其最大股东。
从2015年开始,红牛品牌方天丝集团与其在中国的原合作方——严彬创办的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华彬集团”)出现纠纷,最终对簿公堂。由此产生的诉讼案由涵盖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总数超过20起。泰国的诉讼是涉及中国红牛公司控制权中的一起关联案件。
此前的2018年8月,中国红牛将天丝集团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红牛系列商标”是前者的资产。此案经过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两审,驳回了中国红牛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一槌定音后,天丝集团此前被中止的一系列针对红牛商标侵权的关联诉讼得以重启。
2022年2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级法院”)对双方一起商标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由华彬集团设立并控股的三家公司侵犯天丝集团红牛相关商标,在红牛相关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的持续使用现有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浙江高级法院判令,三家被告公司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商品及生产厂区使用红牛相关标识,停止销售使用侵权标识的饮料商品,变更企业名称,新企业不得再含有“红牛”字样,赔偿天丝集团经济损失1亿元。判决后,案件各方表示上诉。
2022年5月7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华彬集团旗下广东红牛、珠海红牛、广州红牛等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天丝集团2.19亿元,并变更红牛商号。自此,华彬集团收到的侵权判罚金额已累计超过3亿。天河法院判决后,华彬集团于5月12日发布声明称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