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规范健康码管理:广西四川等地表态,学者建议从立法层面明确
立法呼声
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工具如何保障规范使用,更好地助力疫情防控?
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恩典撰文指出,个人数据的过度采集,暗藏着隐私侵犯风险。他举例称,一些地方开发的健康码应用程序存在过度采集个人数据的问题。例如,申领江西省赣通码需要强制采集人脸生物特征信息,否则将无法使用该应用程序。
张恩典认为,由于国家健康码要同时为10多亿人提供基本服务,所需要的系统资源匹配和运维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应对数据访问量的增长。
在如何推进疫情防控更加科学精准方面,近期,安徽省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就刊发了一则基层建议,呼吁健康码收归全国统一管理,推行全国统一的“国康码”,从源头上打通数据壁垒、统一赋码转码规则,并设立统一的投诉、检举渠道。
南都记者注意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杨震也提议,改进国家健康码,推动“一码通行”。
同时,6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了“层层加码”等热点问题。“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雷正龙表示,在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各地要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刘德良向南都记者表示,与技术突破相比,更关键的是要从立法层面规范健康码的使用。
刘德良认为,健康码是在社会应急状态下临时启用的,公众为了疫情防控让渡了部分个人隐私。健康码使用必须遵循特定性的原则,即只能专用于控制疫情传播,为及时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而用。
“目前发生的一些滥用情形引发关注,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类似疫情控制措施的启动机制和条件,后续实施、变更、解除的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民的救济措施等”。刘德良补充道,“未来在对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条例)作修改和完善时,建议从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视角出发,厘清并限定健康码等的技术措施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属性”。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实习生 廖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