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5年电影仅出预告片,知名填词人疑挪用千万投资款,警方立案
赵良善表示,假如卢永强等人挪用的资金达到400万元,或者超过400万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卢永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款用于电影制作,属于违约,在民法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卢永强非法挪用投资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资金的,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卢永强的行为是否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赵良善指出,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
如果本案中,卢永强等人与李女士签订合同只是以此作为幌子,目的是占有李女士的钱财,而且动画电影制作无任何进展,或者签订合同之初就已预谋将钱款转移其他公司,压根无制作动画电影的意图,那么卢永强等人的行为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至于卢永强等人最终涉嫌合同诈骗罪与否,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
付建律师也指出,如果卢永强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投资款,导致电影项目无法实施落地,该行为属于合同诈骗,应当依法追究卢永强的刑事责任,如果单位参与合同诈骗,相关责任人员也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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