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首次宣布中国总人口将负增长 女性生育意愿该如何拉回来
另一方面,许多女性“不生、少生”的原因是担心影响职业发展、遭遇“母职惩罚”。生育后的女性晋升机会减少、地位被边缘化等情况并不罕见。有研究者计算出,中国女性每生育一个子女,工资收入就减少7%。
黄文政认为,生育率的低迷的根本是缺乏经济上的动力。想要真正提升这一代人的生育意愿,需要实实在在的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穆光宗也指出,相比起强调家庭内部的合理分工,鼓励生育更重要的是将家庭生育负担外部化,应当由国家和政府分担生、养、教的成本。对在无形中承担了生育的“外部成本”的主体,国家也要进行补贴,让企业减少因员工生育带来的损失。如此女性员工才有可能得到更平等的对待。
国家卫健委在《决定》一文中强调,当前工作的着力点是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而“当前,我国配套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与人口发展形势、与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亟待加快建立健全。”
一个较为完善、能够支撑起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经济支持政策(津贴或减税)、时间政策(产假或育儿假、弹性工作时间等)、托育服务供给和职场权益保障(保留工作岗位、提供培训等)。此外,“生育友好”还应当对男女两性都友好,不把生养责任推给一方独自承担。
而在目前的中国,女性依旧承担着沉重的养育责任,且难以获得充分的、有效的制度保障:
大部分地区产假仍只有3-4个月,男性法定陪产假只有15天,“孩子谁来带”依旧是个大问题。
中国的学前托育、教育资源仍然供给不足。0~3岁儿童主要由母亲或祖辈照顾,2019 年全国0~3 岁儿童入托率仅为 4.3%,现有资源远远无法充分满足家庭的需求。
何亚福建议在中央层面出台育儿补贴制度,以惠及更多流动人口。“育龄家庭付出很多,但得益的是国家,所以鼓励生育只有中央层面来做最合适。”
但纵观全球,多个经济体,在金钱,政策,环境,文化等多方面作出巨大努力的几十年后,有部分国家的生育率开始有微小的进步;还有部分国家或者地区,生育率和女性的生育意愿仍然不见起色,一路向下。
以瑞典为例,70年代末期,该国的出生率降低到1.60左右。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孕妇权益,比如提供免费医疗保健、较高的育儿补贴,立法禁止解雇孕妇等。
随后,政府大力推广托育服务,并鼓励男性共同做家务、带孩子,还继续延长产假。经过近10多年的努力,到1989年,瑞典生育率回升到2.1。
不过20世纪90年代,一场经济衰退让这些福利缩水了。或许还出于对经济不确定性的担忧,瑞典家庭又一次减少了生育。90年代末,生育率降至1.5。
经济衰退结束之后,政府将育儿假延长到480天,并提高育儿津贴的金额。
近几年,瑞典的生育率保持在1.8-1.9之间,高于绝大部分发达国家。
瑞典的故事告诉我们,将接近1.5的生育率提高到世代更替水平,需要付出怎样大的努力。这努力的结果,又是多么脆弱、容易反复。
而在当下,我们能做的加大力度呼唤和制定更具超前性的政策。
如原新所言:“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之内,即便是人口负增长和人口老龄化加剧交汇,也还不是中国人口问题最严峻的时候,真正严峻的时候还在30年之后、50年之后,甚至更长周期之后。”无论是否错过“窗口期”,当下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对未来的积极准备。
无论是否错过“窗口期”,当下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对未来的准备。
葛书润、陈鑫|撰稿
徐卓君|责编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八点健闻”(ID:Health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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