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花发公开信:会坚持拿起法律武器让真相大白 将一如既往坚持自己的定位
三、有关北大聘用过程的说明
2000年5月,我已在华南理工获聘教授。在2003年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后,在涉及到可能影响组织对我的聘用评价时,如2010年被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聘为客座教授,2016年入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我都如实告知博士学位未被认证的情况,以及自己求学的过程。
2015年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任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时,北大国发院姚院长多次发出邀请,希望我卸任后加盟北大国发院,我最终接受邀请。2016年在聘任过程中,国发院严格遵照聘任程序,前后经历了党政联席会讨论、学术委员会投票、 陈春花讲座、全体教师投票和全体正教授投票等过程。其中曾专门提出和讨论过我的博士学位问题,经过认真讨论,北大国发院更看重的是管理研究价值与实践经历,所以通过了对我的引进决定。在北大人事系统中,我的学位认证材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位。
我十分热爱和珍惜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也更加感念北大所坚持的不唯学位、不拘一格、兼容并包的识人用人理念。当然,我也非常理解事件本身在舆论发酵之下给相关方造成的困扰。期待此次所做说明能让事实得到澄清,让社会大众对事情的原委有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尽快消除事件所造成的误解和不良影响。
经过慎重考虑,我已做出决定。我将一如既往坚持自己的定位——对实践敬仰、守理论自信。继续面向中国企业管理的实际问题,总结中国企业成长模式及其规律,尤其是数字化时代的管理创新,并与中国企业一起成长。
最后,衷心希望中国企业能够和国家一同崛起、强大,面向中国企业管理实践的研究持续发展,并取得应有的价值。同时,在此也感谢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们。
陈春花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