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万赔偿金5年只给11万,“教科书式老赖”还起诉受害方侵犯名誉权
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刘楒睿
2015年10月,河北省唐山市市民赵某斌被黄淑芬驾驶的小轿车撞倒。
唐山市交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黄淑芬负主责,赵某斌负次责。法院判决黄淑芬共需赔偿93万元。
但黄淑芬并未按期履行相关赔偿,在此后长达5年的时间里,赵某斌的儿子赵勇,开始了诉讼之路。
黄淑芬多次起诉赵勇(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老赖钉子户”
2015年10月6日,刚拿驾照两个月的黄淑芬开着女儿的小轿车出行,在唐山市唐丰路撞倒了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赵某斌,当场造成62岁的赵某斌颅脑损伤。唐山市交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黄淑芬负主责,赵某斌负次责。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就赵某斌车祸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肇事司机黄淑芬承担70%赔偿责任,赵某斌承担30%,判决黄淑芬赔偿赵某斌一共93万余元。除去黄淑芬已给付的赔偿款,她仍需赔偿约86万元。
但案件宣判后,黄淑芬没有上诉,也没有按期履行赔偿。2017年8月19日,赵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赵勇还将黄淑芬“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等言论,发布到社交平台上。这场交通肇事赔偿案随后引发关注。
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去世。当天,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称经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同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淑芬于2017年12月9日被唐山警方刑事拘留。12月22日,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黄淑芬被执行逮捕。
此后,黄淑芬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但此案并未因黄淑芬的入狱而终结。为了拿到剩余赔偿款,赵勇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2018年,赵勇和代理律师对黄淑芬的银行流水等证据进行了系统分析。结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他们认为黄淑芬女儿名下房产应为黄淑芬及其女儿共有。
随后,赵勇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定黄淑芬拥有其女儿名下房产70%的所有权。起诉书中指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几乎每个月房贷还款日或前几日,黄淑芬都会给女儿转款。
但此案一审赵勇败诉,法院在判决中称,购房合同签订及房产预告登记均以黄淑芬女儿的名义进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赵勇的诉讼请求不合理。随后赵勇提出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在庭审现场,黄淑芬将2016年1月至2017年末向女儿转款的性质定性为赠与。
判决书显示,黄淑芬应再赔偿约86万元(图片来源:网络)
双方的诉讼之路
而赵勇和代理律师商量后,决定再次起诉,要求黄淑芬撤销给女儿的赠与转款。
此前,其代理律师岳屾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些赠与发生在事故发生和法院判决之后,我们认为有规避法院执行和转移财产的嫌疑。”
2019年1月9日,赵勇到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2021年7月27日,赵勇收到立案通知。今年7月22日,提交诉状1290天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赵勇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本次他在案件中主张黄淑芬应撤销给女儿的约62万元赠与转款。
同时,赵勇透露,从2017年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到今年6月29日,法院执行局向其发放了约11万元来自黄淑芬的执行款。
“今年黄淑芬分多次支付了2100元的赔偿款。”赵勇表示,自己怀疑黄淑芬是为避免被进一步追究责任才分多次支付,但他也不排除黄淑芬此举是“良心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