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26年前投毒命案:一家5口3人身亡,嫌疑人举家化名外地生活
江西人老李无法忘记26年前那个夏天的早晨。
1996年8月8日清晨,他的妻子、弟弟、儿子、女儿在喝完自家煮的稀饭后同时中毒,仅女儿在抢救后幸存,其余三人相继身亡。蹊跷的是,事发当天,老李所在的景德镇鹅湖镇上,一名叫徐寿发的男子突然神秘消失。
此前,徐寿发由于发现自己老婆阿香与老李有过婚外情,曾扬言报复老李。然而,二十多年间,景德镇警方曾成立专案组走访排查,并进行网上追逃。老李也曾赴浙江等地苦苦追寻,始终不见徐寿发的踪迹。
2020年7月,当地办案民警找到徐寿发与阿香的一张结婚登记照片。此后,通过技术手段,在怀化将化名为“罗毅群”的徐寿发抓获。
但在2020年7月30日-8月5日间的数次审讯中,徐寿发始终不承认自己与老李家发生的投毒案有关。直至8月6日,徐寿发作出了有罪供述。此后,徐寿发因涉嫌投毒罪,其妻阿香因涉嫌包庇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30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寿发犯投毒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阿香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后,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被告人徐寿发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认为应当对其判处死刑。而徐寿发、阿香又都曾当庭翻供喊冤,二人均称自己被逼无奈才做有罪供述。他们双双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将在审查后决定是否支持景德镇检方的抗诉,如支持,检察院会按照死刑支持公诉。如果景德镇检方的抗诉未获江西省检支持,江西省高院将按照上诉程序对徐寿发、阿香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老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尚未作出是否支持抗诉的决定。
遭遇投毒:
一家4人早饭后离奇中毒,稀饭中验出毒鼠强
1996年,老李31岁,他在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开了家冰棒厂。冰棒厂实行两班倒,平常老李和妻子、儿女,以及他的弟弟、妹妹等人就吃住在厂里。
案发在1996年8月8日清晨。老李回忆,当天早上,他在厂里搬冰棒后,厂里煮了稀饭,8点左右大家准备吃早饭。
“那天我也盛了粥,没有咸菜,我去找咸菜,我老婆‘咣’一声倒了。”在老李将老婆扶起来过程中,6岁儿子也倒下了。
距离冰棒厂一百多米外,就是鹅湖镇上卫生院。老李连忙找了个板车,将老婆和儿子送到卫生院。“我弟弟当时还帮了忙”,老李没想到,把妻儿送到卫生院后,弟弟也倒下了。后来他还得知,当时端着稀饭在冰棒厂楼上照相馆玩的女儿,也出现中毒症状。
冰棒厂二楼当年开了一家照相馆。老李介绍,当时小女儿在这里玩,喝的粥少,才得以幸免。
由于事发突然,老李当时并没想到有人投毒,他以为家里人吃坏了肚子,在卫生院洗洗胃就好了。
然而,当天中午,老李19岁的弟弟李仁生就不行了。看到事态严重,老李赶快联系车辆,将老婆、儿子、女儿从镇卫生院送往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距离冰棒厂一百多米外,就是鹅湖镇上卫生院。案发当天,中毒者先被送到这里抢救。
此后,老李6岁儿子李剑峰和老婆李东好相继去世,只有女儿在住院5天后转危为安。
老李坦言,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老李家多人喝粥后中毒的消息迅速在镇上传开,也惊动了当地警方。
红星新闻通过权威信源获悉,案发当天(1996年8月8日)下午,公安民警与鹅湖卫生院院长一起,在院长办公室对从案发现场提取的冷开水、茶水、粥进行毒性检验。
试验从当日下午6点46分开始,他们找来了正常状态的小鸡甲、乙、丙、丁,先给鸡甲灌入冷开水,稍后见鸡甲出现抽搐症状,6时58分,鸡甲出现发狂状态,7时6分鸡甲死亡;给鸡乙灌入茶水,给鸡丙灌入粥液后,二鸡出现抽搐、狂躁症状,7时20分至21分,鸡乙、丙相继死亡;给鸡丁灌入正常饮用的自来水(后院取)后未见异常。
8月9日晚,鹅湖镇召开由书记、镇长及相关司法机关人员参加的“8·8专案(投毒杀人)”会议,设立奖金1万元,要求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