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欧阳志鹏的电诈犯罪嫌疑人因被通缉的悬赏金额仅有4元,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4元是民间平台“人民赏金”上的网友众筹金额,并非警方悬赏金额。截至8月29日下午,欧阳志鹏的悬赏金额已上涨至217元。
“人民赏金”网站上嫌疑人欧阳志鹏的页面显示,网友登陆后可以通过支付不同数量的“泪滴”,来悬赏“手铐”“警棍”“警车”“牢房”,而1个“泪滴”需要花费1元购买。
企查查官网显示,“人民赏金”是武汉鼎入鑫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一款通缉犯信息民众查询软件,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锦霞,2018年投资人变更前,袁艳春出资80%。
8月29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人民赏金”平台创始人袁艳春。袁艳春介绍,他创立这个民间平台的初衷是发动民间力量打击犯罪,举报人提供线索后可以联系平台,核实身份后领赏,而无人领取的赏金会用作公益捐献。
此事经报道引发关注后,有网友质疑,平台向网友众筹赏金,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甚至诈骗?对此袁艳春解释,“众筹”的表述并不准确,因为平台不对用户进行任何承诺,用户悬赏是个人消费行为,“跟直播打赏一样”,但最准确的说法还是“人民悬赏”。
对于网友建议公开打赏信息的说法,袁艳春表示,为严格保护当事人(用户)信息,防止打击报复,根据用户协议,打赏信息不能公开,但公益捐献内容可以部分公开,“可以公开总额、捐献的发票、证书等”。
对于目前的舆论发酵,袁艳春表示,他们从未宣传平台是官方网站,公布的嫌疑人信息也是公开信息,“我们是非官方、非盈利的,不是骗钱,也不属于众筹,属于消费行为,是开发票纳税的”,他们希望网友多些包容理解,对于网络上不同的声音,也支持官方的监管。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人民赏金”平台并非官方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出的悬赏平台,而是民间营利性公司将国家已公布的通缉令信息进行了转载、汇总、分类后,利用群众朴素的正义感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憎恶心理,进行打赏众筹,相关的众筹款项也转入该公司账户。悬赏众筹,尚处于灰色地带,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如果悬赏平台发布虚假悬赏项目信息,则可能触碰集资诈骗类刑事法律红线。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民间悬赏信息来源于各地公安机关,信息更新是否能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更新同步值得怀疑。民间悬赏金额太少,根本无助于人民群众为打击犯罪提供线索和材料,几元、几十元的悬赏金额更感觉有一些噱头之意,网民打赏的“悬赏”金额进入了公司账户,公司对这些打赏是否进行了全额公示和公开,是否有打着悬赏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也值得怀疑。民间悬赏目前并无法律上的限制,但悬赏平台信息更新的滞后性和资金监管缺乏监督,势必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企业经营是需要成本支出的,这家公司依靠什么来维持公司的日常开支呢?如果按照公司所言,全部悬赏金用于打击犯罪,无人领取时将捐赠给公益机构,那么,这个公司的收益从何处来呢?公司又通过什么来维持呢?最后,悬赏金进入公司账户后,公司如何有效监督资金的支出也是问题,当出现大量悬赏金时,是否会存在资金使用的不透明和不公开,这些,都是隐患。”
【对话创始人袁艳春】
“榜一大哥要是把那些钱投到这里来,欧阳志鹏估计早就抓住了”
潇湘晨报:“人民悬赏”平台哪一年创立的?创立的初衷是什么?
袁艳春:2016年注册的。初衷就是打击犯罪。公安的赏金不高,没人举报,我们就想着能不能发挥民间力量。这不只是公安的事情,应该是全民参与的事情。就是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好多人不知道在哪去查阅这个在逃人员信息,第二个是确实没有一个平台去这个发布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