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5斤芹菜遭天价罚款”被督查,食安监管如何统一执法尺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贵松撰文表示,一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作出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处罚,现实中就很可能认为,这样的处理会让财政收入应收未收,导致国有财产流失,进而对具体的执法人员实施问责。故而,为保险起见,执法者还不如去执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可谓处于罚与不罚都尴尬的境地。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撰文指出,此次案例及其焦点争议表明,食品安全执法裁量的“宽严相济”面临着法制适用和法治监督的多重挑战。对于执法人员,如何罚得兼具法度、力度、温度来避免过重或过轻,需要部门内统一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来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并给外部监督一个统一的判定尺度。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