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独子住院一个月花费54万病亡 湘雅二院否认延误治疗
冲着名气34岁独生子转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做手术,在重症监护室22天病重不治身亡,六旬女士带着遗孙艰难维权两年多。
湖南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院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我现在只想让大家知道这里面的问题,钱救不回来人,我没儿子了。” 8月31日,陈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作为死者家属,请求湖南省卫健委对该院主要责任医师进行立案查处。
>>>相信名气大手术更安全
“觉得他们医院更牛才转院过来”
2019年11月25日,陈女士的儿子肖磊因患感染性心内膜炎,主动脉瓣不仅长赘生物,而且狭窄伴有关闭不全,从湖南省人民医院转院湘雅二医院。
谈及转院原因,陈女士表示非常后悔:“主要是湘雅二医院在湖南是最权威的,我就是因为相信他们医院才转过来的,我想着名气大,做手术更安全。说实话,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我们准备是11月28号开刀的,从省人民医院到湘雅二医院就一点路,我只是觉得湘雅二医院更牛,所以我自己选错了医院。”
>>>花54万儿子走时34岁
“在重症监护室22天,人没救到”
陈女士表示,入住该院心血管内科后由于延误手术时机,12月3日儿子意识丧失,当日做了主动脉瓣置换和赘生物清除手术,“我儿子在医院重症监护室22天,人没救到,他走时只有34岁。”
“天天早上8点就去心外科求收住院,总是叫(痛)受不了,医生用了药没有作用。”陈女士表示,家属明确要求转到心血管外科做手术,医院明知病程持续至少一周以上,已出现心衰,应当尽快手术治疗。
“我儿子在湘雅二医院前后花费54万多。”陈女士提供的医院收费票据显示,儿子住院一个月,最贵的收费是西药费12.2万余元,治疗费11.8万余元,材料费11.5万余元,总收费54.4万余元。
>>>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从不能定性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此后,家属先后向长沙市医学会和湖南省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记者看到,2020年11月,长沙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感染性心内膜炎是一种致死性疾病,死亡率极高。本身病情复杂,极危重,随时有猝死风险。该患者未行尸检,无法判定心脏瓣膜受损害程度,是否手术与最终预后相关性不明。因此,专家组无法明确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失及过失与后果的因果关系,此医疗事件不能定性。
2021年12月湖南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直接导致肖磊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医院刚开始完全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陈女士告诉记者,“上午去做鉴定,第二天下午医院就打电话提出想私了。省医学会鉴定结论出来后,医院说愿意赔偿40万,但我不能接受,我儿子看病都花了54万多,我儿子一条人命啊。医院要求中华医学会重新鉴定,那我就等。”
>>>起诉医院要求追责
“儿子人要不回来,只想处罚医生”
陈女士说:“我一个60岁老人带着孙子去找医院,不理不睬,我在医院都晕倒过,还是没用,实在没办法,我才起诉到法院的。”
2022年年初,家属将湘雅二医院起诉到长沙市芙蓉区法院,2月法院正式立案,目前还没有判决。
“法院提出做司法鉴定,从4月份等到现在,已经快5个月了。”陈女士坦言自己耗不起。
“医院申请在长沙市做司法鉴定,我今天(8月31日)还去法院了,如果没做鉴定我想撤诉,我现在不想要怎么样,我儿子人都要不回来,我要钱也没用了,我只想对医院医生该接受怎么处罚。”
陈女士解释,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法院审理的是医患之间的民事纠纷,法院的审判流程和判决结果均是对该民事争议的处置。对于医院和相关责任医师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是否该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应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判定。“所以,我们请求湖南省卫健委对医疗事故所涉湘雅二医院主要责任医师进行行政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