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没了优惠电价:即便未来煤价回落,低电价时代也无法重返
内蒙古宣布取消优惠电价的通知,近来在光伏圈一石激起千层浪。
业内之所以对此尤为敏感,一方面源于光伏产业链上硅料和硅片环节的电耗较高,电价政策变化必然带来生产成本浮动,而主要的光伏企业均在内蒙古有产能布局,涉及面广。另一方面,在内蒙古之前,云南曾在今年4月取消隆基绿能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无论云南、内蒙古,都是清洁能源大省,凭借极具竞争力的电价优势吸引光伏企业落户。之后是否会有更多省份跟进调整电价优惠?
先从内蒙古的政策变动说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9月1日发布取消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出为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优惠电价取消后,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电价政策执行。该《通知》发布即执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数天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政策解读,就上述举措的背景和影响进一步说明。
其中提到,“为保障政策出台平稳过渡,我委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了政策调整的影响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非常小。从对用电量不同的企业影响看,用电量较小的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不受影响;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对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有限,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盈利。同时,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将进一步倒逼企业节约用电,提升技术竞争力,促进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应该说,取消优惠电价,是大势所趋。国家发改委2018年6月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要“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要求各地清理取消自行制定的优惠电价政策。
针对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内蒙古自2021年2月起已全面取消优待类电价。
据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社科联研究员朱晓俊彼时对此分析称,“从历史上看,现有的针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政策是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制定的,是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产物,因为能源是内蒙古的优势,要通过资源利用来加快经济发展脚步,因此给予这些企业相对优惠的政策,这一政策客观上促进了高耗能企业发展。”朱晓俊称,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特点上来看,高耗能产业占整个经济比重较大,要调整结构就必须要和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必须淘汰落后产能,要引导限制类高耗能企业技术装备优化升级,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2017年,内蒙古对蒙西地区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稀土新材料、硅材料、石墨新材料、纳米新材料等企业用电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此前列入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录的企业,其用电量的近65%通过新能源竞价交易(电价为0.0557元/千瓦时)完成,剩余的35%用电量按0.3112元/千瓦时与火电交易,均价为0.26元/千瓦时。与约0.4元/千瓦时的蒙西电网代理购售电平均到户价格相比,0.26元/千瓦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交易到户电价无疑是巨大的成本优势。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中心副主任吴俊宏认为,在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愈加成熟、经营性用户电量被要求全部进入市场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存在“双轨制”矛盾,不利于电力市场建设。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向澎湃新闻表示,“其他省份的优惠电价是否会取消,取决于当地的电力市场化的情况。我们认为大概率会逐步取消,根本原因是自2015年电改以来,电价经历六年的下降周期后,现在已经进入上涨周期了。”电价上涨不仅仅是煤价过高导致的,“即便是煤价将来回落,电价也无法等比例回落到原来的低电价时代。”
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研究组分析认为,之前是“煤电+水电+少量核电”为整个社会供电,现在要在保有原来系统的同时,再打造一套“风+光+储能”的电源来为整个社会供电,整体成本上升是必然的。只有在实现“风+光+储能”的稳定供电成本低于“煤+水+核”的时候,社会的电力成本才能形成拐点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