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置换”套路起底:中介费逾万、需反复“倒贷”、或被追刑责
从银行角度来讲,其对于经营贷的审核也是非常严格,一旦发现经营贷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规现象,银行就会立刻进行市场的终止,并要求借款人在短时间内必须还清贷款。
律师: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或被追刑责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种以高息房贷置换低息经营贷的做法也面临着风险。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对于购房人而言,这种行为有不小的风险,一旦被查出将面临停贷,或提前全额偿还贷款的风险,资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一旦停贷,若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将面临已抵押的房产被拍卖。对于一些操作经营贷置换房贷的中介或金融机构,一旦被查出,也会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可能受到刑罚制裁。”
王玉臣进一步指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王海涛分析称:“一般来说,房贷是长期贷款,但是经营贷是短期贷款,即便是有较长期的循环贷,可能也需要每年或每几年进行倒贷、需要资金过桥、产生一定的额外费用。如果经营贷到期后,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或者贷款人资信的变化,可能会面临到期后,银行拒绝续贷,那么贷款人就需要偿清贷款,否则面临违约风险。”
新京报记者 徐倩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