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分类与营销服务业的特征》一文最早发表于1997年《经济改革》杂志第5期。本文首次提出将服务业分为生活服务业、生产服务业和营销服务业,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开展研究。此外,本文还分析了营销服务业的特点。现刊登在今日头条《邓荣谈三农》上,仅供参考。
服务业的分类及营销服务业的特征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社会生产发生了三大分工,形成了三大劳动部门,即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但笔者认为,传统的将服务业分为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已经不能描述服务业的现状。有必要将服务业分为三类,即生活服务业、生产服务业和营销服务业,并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分别进行研究,从而深化对服务业的研究。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社会生产经历了三次大分工,形成了三大劳动部门,即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因此,社会劳动产品由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组成。农产品和工业品是人们看得见、知道、使用的有形产品,可以固定在某个房间空内,并储存留存;服务产品是同时生产和消费的。生命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实质性的产品,所以是无形产品。在我国,服务产品因其无形性而长期被忽视,理论上认为服务不创造价值。事实上,服务不是无形产品,而是客观产品。相反,随着社会生活和社会消费的发展,服务产品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一、服务业分类
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专业化的发展,服务业是独立于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的专业化产业。服务业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它的极大丰富和发展是近几十年的事情。随着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的范围越来越广。传统上,服务业分为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属于消费领域,它的发展可以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活内容的提高和丰富。生产性服务业是生产性的,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促进生产、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品供给的相对或绝对过剩总会出现。这时服务业开始向营销领域渗透,逐渐形成营销服务业。营销服务业对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不同于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因此,我们认为传统的将服务业分为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已经不能描述服务业的现状,有必要将服务业分为三类,即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营销性服务业。
首先,可以从各自的内容来区分。生活服务包括家居用品修理、餐饮、美容美发、客运、洗浴、殡葬、医疗保健、旅游酒店、文体娱乐、家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咨询、生产资料修理、大型设备安装、设备租赁、技术检测、货物运输等;营销服务的范围包括零售业务、批发业务、促销、广告、市场研究和咨询、企业形象服务、仓储运输等等。此外,银行、保险、信托、水电供应、邮电等。不单独属于三类中的任何一类,是三类服务业共有的。
其次,可以从三者的功能上进行区分。生活服务业的功能只限于生活消费的范围。凡与个人家庭生活直接相关的服务行为,均属于生活服务业,如为美化个人形象的美发美容业、家居用品及设施的修理业、为个人及家庭消费的餐饮娱乐业等。生活服务业的功能是维持和改善个人和家庭消费。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的本质在于推动社会和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化产品结构,维持生产的正常运转。营销服务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改善产品的形象和功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增加产品的销售量和利润,最终使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获得利益。营销服务业功能的本质在于促进社会资金和商品的流动,其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消费需求和社会再生产需求的满足。
二、关于营销服务业的特点
营销服务业介于生产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之间,也随着生产消费的发展而发展。营销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深度发展和广度发展的特点。深发展是指营销服务质量的提高,广发展是指营销服务范围的扩大。营销服务业发展的结果是在每一个需要服务的环节提供最好的服务,可以概括为全方位的营销服务。
(一)全方位营销服务——售前服务
全方位营销服务首先表现为售前服务,发生在销售行为发生之前。这些服务可以让用户了解产品,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同时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为用户购买做铺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