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兴办教育
重视教育
陈嘉庚不仅是伟大的爱国者、著名的实业家,而且也是一位毕生热诚为国兴学育才的教育家。陈嘉庚事业达致顶峰时,不过拥资一、二千万元左右,在当时的华人企业家中,比他富有的人为数不少,但为国家和民族兴学育才始终如一地慷慨输捐而自己一生过着非常俭朴的生活的,唯有陈嘉庚。正因为如此,黄炎培先生曾说:“发了财的人,而肯全拿出来的,只有陈先生。”陈嘉庚倾资兴学重点,一是集美学校,二是厦门大学,三是新加坡华侨学校。即立志兴办集美学校,从小学到中学及各类专业院校,学校规模之大,师生人数之多为全国之冠。与此同时,陈嘉庚在新加坡又先后积极资助与创办六所华侨华文学校,开创了华侨在海外办学新风。1919年,陈嘉庚公司进一步发展,企业资产总值约达400万元左右,便雄心勃勃地回国筹办全国之一家侨办大学--厦门大学。为做表率,他带头认捐400万银元。其认捐数额正好与其当时全部资产总值相当。陈嘉庚在爱国兴学方面用钱气魄之大,目光之远,举世罕见。
陈嘉庚说:“民智不开,民心不齐,启迪民智,有助于革命,有助于救国,其理甚明。教育是千秋万代的事业,是提高国民文化水平的根本 措施 ,不管什么时候都需要。”本着上述办学目的和动机,他不惜倾资办学。
教育思想
陈嘉庚不仅是一个教育事业家,而且不愧为一个教育家。在长期办学的实践中,形成了他的教育思想:之一、他提倡女子教育,反对重男轻女。大力倡办女子学校,让女子能上学,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开了风气之先,是难能可贵的;第二、强调优待贫寒子弟,奖励师范生。他反对办学分贫富,尽力帮助贫寒子弟上学。同时,他非常注意师范生的培养,严格选择和物色师资人才,对于好的加以奖励;第三、讲究教学质量,注意全面发展。陈嘉庚从办学开始,就一直注意“德、智、体三育并重”,强调全面发展;第四、主张“没有好教师,就没有好学校”,强调要确立教师在学校的主导地位,他认为要办好学校,关键在于领导和教师,“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提高教学质量,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选教师”,因此,他十分重视选择校长和教师;第五、为了振兴实业,培养生产技术人才,倡办职业技术教育;第六、要求普及教育,并订下同安“十年普及教育计划”,设立同安教育会和教育推广部。他为教育事业奋斗了一生。
兴学动机
陈嘉庚致富后首先想到的是兴学报国。他说:“国家之富强,全在于国民,国民之发展,全在于教育,教育是立国之本。”早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他就捐献2000银元,在家乡创办惕斋学塾。民国3年3月创办集美高初两等小学校,此后又相继创办女子小学、师范、中学、幼稚园、水产、商科、农林、国学专科、幼稚师范等,并逐步发展,在校内建起电灯厂、医院、科学馆、图书馆、大型体育场。在昔日偏僻的渔村里建设起举世闻名的集美学村。陈嘉庚兴学的动机和爱国情怀,可以从如下他在1918年“致集美学校诸生书”中得到反映:
“教育不振则实业不兴,国民之生计日绌,hellip;hellip;言念及此,良可悲已。吾国今处列强肘腋之下,成败存亡千钧一发,自非急起力追难逃天演之淘汰。鄙人所以奔走海外,茹苦含辛数十年,身家性命之利害得失,举不足撄吾念虑,独于兴学一事,不惜牺牲金钱竭殚心力而为之,唯日孜孜无敢逸豫者,正为此耳。诸生青年志学,大都爱国男儿,尚其慎体鄙人兴学之意,志同道合,声应气求,上以谋国家之福利,下以造桑梓之庥祯,懿欤休哉,有厚望焉。”(按:“致集美学校诸生书”,录自《陈嘉庚先生纪念册》)
创办学校
1913年,陈嘉庚在家乡泉州府同安县集美创办小学,以后陆续办起师范、中学、水产、航海、商业、农林等校共十所;另设幼稚园、医院、图书馆、科学馆、教育推广部,统称“集美学校”;此外,资助闽省各地中小学70余所,并提供办学方面的指导。1923年孙中山大元帅大本营批准“承认集美为中国永久和平学村”,“集美学村”之名就是由此而来。规模这样宏大,体系这样完整的“学校”,全国还找不到第二个。
筹措校费
1921年陈嘉庚认捐开办费100万元,常年费分12年付款共300万元,创办了厦门大学,有文、理、法、商、教育,五院17个系,这是唯一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全国唯一独资创办的大学。厦门大学于1921年4月6日开学,陈嘉庚独力维持了16年。后来世界经济不景气严重打击华侨企业,陈嘉庚面对艰难境遇,态度仍很坚定地说:“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他把自己三座大厦卖了,作为维持厦大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