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招聘
(五)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9日(周一),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上述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六)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1月12日(周四)下午3:00—5:00,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具体以广州市第五中学通知为准。
3.考生凭上述面试结果公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第五中学”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可抗因素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成为拟签约人员,并进行组织考察。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点击进入)、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点击进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可提供过渡性的单身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