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单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形势下单招方案,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院系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对于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狠抓学校考风考纪建设,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要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与有关社会机构和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3.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谨慎组织好单招考试工作。高职院校要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积极协调并争取当地教育、公安、卫生疾控、考试招生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严格按照全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组织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不因高职单招考试造成疫情传播,也不因疫情防控影响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行政策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加强考试全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要加强关键岗位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对关键岗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要认真排查组考工作面临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密。要加强考试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换代,通过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科技手段,严把考试入场关,严防代考、替考。要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狠抓考场纪律,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大力整肃考场考风考纪。对于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操作测试等,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备查。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有关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材料等)、录取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单招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3.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各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履行 “十公开”要求,按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单招章程、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等)、各项工作具体日程和时间安排、单招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需要公示的招生信息等。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开展专项督查。单招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并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落实情况、全省单招考试规定落实情况、单招工作规范管理情况、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高职院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督查。
2.从严查处考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严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