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3.严肃追究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警告或通报批评、取消单招资格、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并在省级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适用于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并按要求做好宣传解读、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处 陈衡,0731-84714915;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甘敏,0731-89920620;
省教育考试院 李鸿,0731-88090420。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