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发布10条举措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加快拓市场、抢订单、促销费,提振全区经济信心,助力经济“开门稳、开门红”,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支持企业稳产增产
在确保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稳生产、促增长、抢先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2年一季度为基数,2023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中对1-2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额外再奖励5万元。
支持企业就业稳岗
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对留椒外来员工(指非台州籍企业员工,下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新老员工尽快来椒就业稳岗,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我区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合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外新员工自行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的,按照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市外新员工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就业补贴。我区制造业企业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员工留椒过年
鼓励企业给员工发放新春红包,重点给下列企业发放外来员工新春红包予以支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为:以留椒过年外来员工人数计算,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00元/人的超市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应指导留椒过年外来员工(须在椒江正常缴纳社保)于2023年1月21日(除夕)和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分别登录浙里办打卡签到;企业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29日(正月初八)前将春节红包发放到员工(其他行业企业可参照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红包发放凭证、留椒证明进行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发放补助到企业。
支持制造业项目快复工扩投资
支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对一季度在建或新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2023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投资额以统计入库为准。
加大外贸企业引育力度
对2022年度出口额达2亿元(含)以上且2023年一季度正增长且超过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实行分档奖励,同比增量每超200万元奖励1万元(分档计算),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
2023年一季度继续开展出境参展机票补助,外贸企业出境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其企业人员往返机票费补助50%(仅限经济舱),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时对企业人员给予签证保险、境外旅行保险等相关保费不超过50%的补助,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同个展会每家企业两项补助人数均不超过2人。
支持企业扩大销售
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20%及以上、40%及以上、60%及以上的限额上批发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及以上、30%及以上、50%及以上的限额上零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7万元奖励;对一季度营业额达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及以上、20%及以上、30%及以上的限额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7万元奖励。去年无同期基数的企业以2022年月平均销售额的3倍为基数。对首次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