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招聘14人
202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招聘14人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滨卫人〔2022〕69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120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相关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职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2022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2月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公告日期与报名起止日期一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及考核准考证发放环节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眼科门诊旁)
报名和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4.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7.相应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考核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