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月)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县(市、区)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2]8号、[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共有29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泊头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泊头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泊头市人民政府网、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bcd8d1b27e6ac22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户籍要求参照岗位条件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泊头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泊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学校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泊头辖区户籍的,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