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化县政府雇员招聘信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实施方案:
为充实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消防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建设项目消防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雇员制度的意见》(新政发〔2018〕8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性质的消防质量安全监督员6名(含消防安全监督员4名、质量安全监督员2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赵谭华同志兼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运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邹剑宏等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防办)相关工作人员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人防办)党组成员、副局长闵峰同志兼任。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按相关政策和文件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住建局(人防办)和县人社局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7日至1月9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三楼人事股(富康路北县人防办院内)。
4.联系人:刘小荣1397***3248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合法、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
当2个岗位中出现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多余的招聘计划数可以在2个岗位间调剂使用。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内容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