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申请指南
湾沚公安分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服务指南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55项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
二、申报条件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证明;
2、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
3、燃放作业方案;
4、焰火燃放许可证审批表。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网上申请或向湾沚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2、受理:湾沚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后当场受理。
3、审查:湾沚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4、办结:对予以办结的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或EMS送达,不予办结的告知不办结原因。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免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
芜湖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拓展阅读:
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