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冠感染门诊报销规定执行时间2023年
一、新冠感染门诊报销执行时间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12月29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新冠感染门诊报销特殊政策。
此次临时出台的新冠感染门诊报销将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市医保部门将严格落实政策、实行专项保障、优化经办服务、强化费用监管,全面落实疫情防治医疗保障措施,在保障新冠患者住院医保待遇的同时,确保参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门诊治疗。
二、新冠感染门诊报销内容
此次临时出台的新冠感染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凡门诊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均可纳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