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2023年最新)
(八)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作用,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组织市级相关医院与各涉农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面向农村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疫苗接种等服务,做好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对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的供应力度,保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新冠对症治疗药品不断供,强化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根据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组织做好冬春农业生产,毫不松懈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防控,保障农业生产正常秩序。
(九)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
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病例报告监测、哨点医院监测、社区人群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如养老、福利机构等)、学生症状监测等动态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限制疫情规模。
(十)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
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公共卫生委员会等机构、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健康监测等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及时进行疫苗接种。强化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智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指导做好疫苗接种、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居家治疗、合理用药、心理健康和环境清洁消毒等,疫情严重时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
严格按照时限、内容、程序和方式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和对外发布工作。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背景、依据、目的客观解读,及时发布我市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健康科普力度,充分宣传正确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合理用药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重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等内容的宣传引导。
(十二)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
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通过适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以经由我市入境客运航班始发国家为主的远端防控各项最新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依惯例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