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滨江区“抢抓先机拼经济 稳中求进开门红”政策32条
十一、加大信息软件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收分档给予奖励:营收100亿元(含)以上,一季度同比正增长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营收20亿元(含)—10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营收1亿元(含)—20亿元,一季度同比增长2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给予一季度营收增长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鼓励企业月度升规
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一季度新上规(转规)的工业企业,且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在给予一次性10万元上规奖励的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三、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增加营收
对已在库(新入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3年1-2月,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50万元;两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3亿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100万元。
十四、支持企业扩大本地采购
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生产的软、硬件产品,2023年一季度采购金额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本地非关联采购金额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支持企业加大国产装备改造
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从高不重复”“关联采购不享受”原则予以支持。
科技创新强动力行动
十六、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含)以上的“五大产业链”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十七、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
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十八、加快国高企资助政策兑现
及早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和鉴定服务,协同将国高企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提早到一季度末完成。
提振消费促繁荣行动
十九、深化“活力暖冬 智汇BINGO”消费季活动
鼓励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主体抢抓元旦、春节、元宵消费旺季,开展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补助金额)的50%对活动主办方给予资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十、提振餐饮消费
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推出外卖送餐服务,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等促消费活动,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对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5%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量排名前10位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一、支持规范商业外摆
鼓励企业按照“‘繁荣’与‘市容’同频同向”的要求,规范开展商业外摆,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