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就业是基本的民生,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最宝贵的人才资源。2023届全省高校毕业生27.4万人,毕业生规模再创近年新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决策部署,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
1.聚焦省内重大产业拓展岗位。
各高校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省内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强与有关工业园区、行业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市场,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着力引导毕业生到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就业创业。
2.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要由校领导班子向院系一级延伸,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走访企业,要深度了解来自市场的需求,把拓岗位资源与推动学科专业建设、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更好促进供需匹配。鼓励各高校与对接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集中走访,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要加强供需对接,深挖岗位资源,持续配合支持贵阳贵安深入开展“筑人才·强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
3.深入实施“企业进校园计划”。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各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要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加强与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
4.推进校园招聘专业化常态化。
各高校要抓好教育部“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落地落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好岗位开拓、项目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鼓励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每年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促进校园招聘专业化常态化。
5.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高校要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孵化服务,双创导师要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组织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二、有效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6.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要落实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
7.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做好宣传动员,讲清讲透入伍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要落实好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政策,鼓励更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国家。
8.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
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时间,硕士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考试2023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录2023年6月底前完成。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动尽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招聘时间,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求职择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