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疫情期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汇总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因扩大产能需要,新招用员工并参保满1个月即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牵头相关市级部门确定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补贴标准:2000元/人
申领渠道: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申领时限: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日。
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每吸纳 1 人给予 1000 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1.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2.吸纳已登记的灵活从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3.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就业的企业。
申领条件:上述企业及社会组织已与被吸纳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
补贴标准:按每吸纳 1 人给予 1000 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领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5.灵活从业人员通过登记系统比对确定;
6.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证明材料。
申领渠道: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申领时限:上述企业及社会组织需在每名被吸纳人员符合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后的 6 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