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湛江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一、参保对象有调整
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上手续的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人员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参保手续有调整
从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关于允许部分特殊人群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手续的通知》(湛人社〔2014〕710号)、《关于允许部分特殊人群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的补充通知》(湛人社〔2015〕357号)和《关于规范新生婴儿中途参保工作的通知》(湛人社〔2017〕372号))等3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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