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对象
湛江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对象
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上手续的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人员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其中,新生儿可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死亡无法办理户籍的,可凭死亡医学证明在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跨年度的需办理跨年度参保缴费。
>>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群体中途参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