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奈儿控告华为旗下品牌标志侵权的案子尘埃落地,香奈儿败诉,欧盟综合法院裁定认为,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因此香奈儿的控诉不成立。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017年华为曾向商标机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批准注册其计算机硬件商标,形状为开口的“U”型:

该商标由两个垂直半圆相交构成,香奈儿认为这个LOGO很像自家标志,对此表示反对,称该设计与其“双C”商标相似,遂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华为告上法庭。

此后,相关部门于2019年驳回了香奈儿的诉求,称不存在相似之处,一个是U型,一个是C型,不可能在公众心中造成混淆。但香奈儿毫不气馁,再次于卢森堡法院提起上诉,并在本周的裁决中再次被驳回。
有脑洞大的网友表示:香奈儿这波碰瓷有点弱,我家的三环锁是不是也侵权了?


还有网友表示:这么多年也没听说奥迪把三环告上法庭,香奈儿有点针对了。

不知道香奈儿此番把华为告上法庭是出于何种考虑,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