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不如二创热度高,二创到什么标准才能与盗版划清界限?
之间要看“创作了多少”。
那些在别人视频上加个字幕、给别人文章重新分个段的当然不算“二创”,但如果作者的主线是自己的创作,我倒觉得算不上“盗版”。
比如,把电影精华剪出来,做成短视频,这俨然算不上创作;但核心是自己的解说和影评,配以电影画面,也不能一概而论。
尊重平台和原创者为版权付出时间、人力和金钱,但打击二创并不能为版权收益作出贡献,找到两者的合作点或许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