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
93.加大原煤日产量供应,水电应发多发。
94.抢抓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风口”,制定实施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升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95.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确保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
96.深入推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及时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97.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98.制定在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引导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去投标担保。
99.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100.制定出台减免房租的支持政策,分级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和各地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
101.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102.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可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103.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减免租金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104.建立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和重点企业名单。
105.建立疫情期间企业闭环生产服务保障预案。
106.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物流运输不畅、供应商停产等问题。
107.全面落实全国货运司乘人员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108.严格执行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各地统筹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109.出台实施新晋国家A级物流企业奖补政策。
110.争取国家将已调整生产的省外卷烟生产计划不列入我省年度生产计划指标。
111.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快建设贵阳、遵义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
112.争取国铁集团等下浮我省铁路运价,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评估,降低运输成本。
113.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中心、冷库、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等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
114.争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省内重点交通物流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