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业机械化、标准化水平。鼓励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在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加工等业态。鼓励参与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加强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和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冷链配送中心,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五)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民宿、创意农业、农事体验、农耕文化、农村康养等产业,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挖掘和利用农耕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具有农耕特质的乡村文化产品,大力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休闲体验产品,建设农耕主题博物馆、村史馆,传承农耕手工艺、曲艺、民俗节庆,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设施租赁、市场营销、信息咨询等领域市场主体将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引导采取“农资 服务”“农机 服务”“科技 服务”“互联网 服务”等方式,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电器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和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等乡村生活服务业。
(六)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大对收储运和处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力度,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提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能力。支持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东北黑土地保护、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七)农业科技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鼓励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开展生物育种、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农机、大型复合农机和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短板机具、渔业装备、绿色投入品、环保渔具和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等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提升装备研发应用水平。鼓励参与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农业企业牵头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引导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才等培养。鼓励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鼓励为优秀农业农村人才提供奖励资助、技术支持、管理服务,促进农业农村人才脱颖而出。
(九)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耕地地力提升、盐碱地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通村组路硬化,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电网巩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太阳能、风能、水能、地势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以及建设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立足乡村现有基础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协调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参与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协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