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持续整顿会计审计秩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问题整治。扎实做好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会计领域大案要案专项检查工作,公布2021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上线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统一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办理入口和业务办理规则。推行全国范围审计报告验证码,推动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进部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
三是加大财政监督评价力度。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组织对低收入县区财政运行、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等开展专项核查,持续推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整改,加强统筹指导,规范财政管理。持续加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聚焦科技、文化、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对72个项目1.3万亿元资金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首次将国债发行和付息支出、中央本级基建投资项目、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等纳入评价范围。做好转移支付和重大支出政策后评价工作,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和重大支出政策有效性。
十一、财政政策展望
下半年,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
(一)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好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认真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加强政策配套,挖掘自身潜力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联动,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
(二)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突破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应对疫情、灾情、高温天气等影响,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该扩围的扩围,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工作。
(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