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已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支持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169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5777亿元、社会事业638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5296亿、农林水利2832亿元、生态环保1276亿元以及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802亿元,对稳定宏观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各地共安排超过24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二)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提前筹备重点项目。
扩大专项债券优先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做深做细项目储备。指导地方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2022年分两批储备专项债券项目7.1万个。上半年,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超过2.38万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约1.08万个,新建项目约1.3万个。
(三)强化债券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按月通报预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推动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四、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快速精准下达使用
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快资金下达使用,强化监控管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良好,政策效果明显,惠企利民作用有效发挥。
(一)扩大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总规模约4万亿元。
将符合条件的惠企利民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规模约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2万亿元,特别是将今年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有效发挥直达机制在保障民生和支持基层运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地方将与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对应的地方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自行安排的惠企利民资金也纳入直达范围,进一步放大直达机制效果。
(二)快速下达使用,直达资金效果显现。
一是预算资金快速下达落实。上半年,约4万亿元直达资金中,中央财政已下达3.992万亿元,下达比例为97.9%,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尚未下达的主要为据实结算项目。地方财政已将3.625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90.8%,促进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支出使用总体较快。上半年,除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退税减税降费的资金外,各地通过直达资金安排项目35.7万个,形成支出1.848万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3.192万亿元的57.9%,较序时进度高7.9个百分点,资金使用整体上快了近1个月。支出重点向基层倾斜,总支出中省级支出0.646万亿元,占比35%;市县支出1.202万亿元,占比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