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惠企利民政策效果明显。保市场主体方面,各地除了退税减税降费等冲抵收入方式支持企业外,还通过财政支出帮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相关直接惠企支出约35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8万家,合计256万家次。保居民就业方面,初步匡算,直接用于就业方面的支出超过200亿元,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形势。保基本民生方面,初步统计,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17万亿元,助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三)加强资金监管,直达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一是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根据直达资金扩围增效的需要,系统功能由数据跟踪向监测预警、综合分析拓展。加强监控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的衔接比对,加快一体化进程,为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注重日常监控督促。严格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资金下达和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督促各地合理有序把握支出进度,促进资金规范、尽早使用。
三是推进多部门协调协同。区别不同资金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审计、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的工作协调,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项目使用,加大对资金使用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控监管力度,促进资金落实到位、发挥实效。
五、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始终坚持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测预警,推动基层“三保”支出有效保障、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一)最大限度下沉财力,转移支付规模大幅提高。
集中财力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近9.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5万亿元,增幅达18%,并进一步优化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8.7%,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倾斜。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截至6月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率达到92.7%,为地方做好基层“三保”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三保”支出优先保障。
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建制县(含县级市)的财政运行由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市辖区的财政运行由所在地级市负主要责任,将“三保”责任一贯到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中央财政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对加强“三保”保障、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和均衡度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奖励。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要求地方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
(三)完善监测预警,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地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与重点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动态监测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对审计监督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个别县区运行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