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资金平衡方案时,所有数据都要有依据。财政补贴收入也不例外。
如果一个项目需要有财政补贴收入,财政就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内部程序。
我们作为服务机构,要提示到位。
第二,选择性使用。
目前,在全国已发行的专项债中,使用财政补贴收入的项目还是少数。
虽然现在使用财政补贴收入没有特定的领域限制,
但老盐建议,在有“使用者付费”情形的项目时,可考虑财政补贴收入。
什么样的项目有“使用者付费”情形?
比如公交车、轨道交通、污水项目。
大家知道,轨道交通也就是地铁啊,投资成本特别高,
但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个地铁,距离不远就4块,远点就6块、8块,
对于上百亿的投入而言,在我们看得见的有限期限内,地铁的运营都是亏损的。
但是地铁项目,仍然是融资的好项目,本质就在于有财政的补贴收入。
也正是有“使用者付费”的情形,财政补贴收入才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项目的专项收入。
怎么理解呢?
这一部分我先简单说一下,对于使用者付费,我们在专项债市场化配套融资里面在具体讲解。
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在地铁运营之前,地铁集团也就是项目业主,
就会盘算一笔账,我要在多少年内把投入成本收回来,
预估每天的乘坐人次,就能算出应该定价多少,假设是20元。
但日常出行关系到老百姓,是民生,政府要出手限价。
所以,为了照顾老百姓和地铁集团,政府就会提供财政补贴,在一定的利润基础上弥补其中的差价。
好,地铁集团怎么做账呢?
我实际从乘客手上收到4元,但我收入记得是20元,其中16元就来自财政补贴。
4元和16元都是集团的收入。
有了使用者付费的情形,使得财政补贴资金不是直接给予企业,而是给予使用者,最后形成了项目的收入。
好,对于财政补贴收入,我们先分享到这儿。
在政府投融资领域,每一个小点我们都要去细细研究深入,
不着急,慢慢来,享受春种秋收的朴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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