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经是国有企业的主体。央企控股境内上市公司以7.2%的户数,贡献了全市场37.1%的营业收入、31%的净利润、23.3%的现金分红,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上市公司相关改革任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以股权结构优化促进治理机制完善。大力推动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支持积极股东提名董事人选参与上市公司决策。鼓励央企之间、央地之间通过认购股份、换股等多种方式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完善公司治理。
加大对上市公司授权放权力度。国有控股股东要按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不通过行政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自主权。优先在上市公司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
推动上市公司成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先锋表率。凡是三年行动要求的市场化机制改革任务,上市公司应率先高质量完成。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头部企业在业绩、效率等方面全方位对标、针对性赶超。
继续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在坚持党的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精准化管控的有效形式。
“在决战决胜三年行动的关键阶段,必须把改革实效作为重中之重,力度更大、质量更高、方法更优。”翁杰明表示。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