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场馆应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对达不到防控条件的,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
23. 场馆应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建筑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突出对照全市房屋风险排查发现的违法搭建、地面沉降倾斜、梁柱开裂变形、屋面局部坍塌等共性问题,加强排查整改。对既有建筑定期开展检测、维护和保养,加强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4. 场馆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开展应急演练。场馆恢复对外开放前,要对消防通道堵塞、垃圾堆物清理、违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消防安全。积极配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
25. 本防控措施指南,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等级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本工作指南自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
选稿: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