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黄某在被告某大学附一院住院治疗,经本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论为被告某大学附一院对患者黄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原因。该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合理,本院予以采纳。患者黄某本人有饮酒、暴饮暴食不健康饮食行为,也应为自己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三原告从情感上以及院方处理事故的态度等方面要求被告某大学附一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院对其主张难以采纳。因本次医疗行为所致损失,本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某大学附一院承担75%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某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887432.72元。
笔者提醒
1.急性胰腺炎与糖尿病。
急性胰腺炎是多种病因导致胰酶在胰腺内被激活后引起胰腺组织自身消化、水肿、出血甚至坏死的炎症反应。临床以急性上腹痛、恶心、呕吐、发热和血胰酶增高等为特点。病变程度轻重不等,轻者以胰腺水肿为主,临床多见,病情常呈自限性,预后良好,又称为轻症急性胰腺炎。少数重者的胰腺出血坏死,常继发感染、腹膜炎和休克等,病死率高,称为重症急性胰腺炎。
酗酒和暴饮暴食使得胰液分泌旺盛,而胰管引流不畅,造成胰液在胰胆管系统的压力增高,致使高浓度的蛋白酶排泄障碍,最后导致胰腺泡破裂而发病。
重症急性胰腺炎如发生大量胰腺细胞坏死,其分泌胰岛素的功能会受到严重影响而出现血糖升高,这也是I型糖尿病。出血坏死型胰腺炎,发病后数小时至10几小时即可呈现严重的脱水现象、电解质紊乱,无尿或少尿。
2.本案鉴定机构的意见科学吗?
鉴定机构认为“患者糖尿病临床表现不典型,入院时否认糖尿病、肾病病史,对医方考虑糖尿病存在一定影响”,鉴定机构的意思是医方漏诊了糖尿病、慢性肾病,林律师不敢苟同,患者作为年轻男性,有2型糖尿病史、慢性肾病病史的可能性很小,而本案中可以很好的解释血糖升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急性肾功能衰竭都是继发于重症急性胰腺炎的,所以医方并没有漏诊。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绝大多数出身于法医专业,没有临床工作经历,对于临床医学缺乏科学认知,根据刚出台的《